餐厅收银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餐厅收银员工作质量,加强对餐饮业务工作的监督,特制定以下餐厅收银员操作规程:
(一)备足另票备用金,不得以另票找不出为由,不找给客人另款,或临时找地方换另票而造成客人久等。
(二)上班前备足所需用帐单,查看帐单是否有缺号、漏号现象。
(三)餐厅小票须收银员盖章方可进厨房出菜。
(四)帐单按规定栏目填写清楚,帐单金额不得涂改,收银员开列帐单后必须盖章和签字。
(五)收银结算方法处理规定
1.现金结算
收取客人现金以后,当即在帐单上盖现金收讫章,并将发票交于客人,(在现金未收到之前不得盖现金收讫章)。
4.寓客帐结算:
要求挂帐客人出示可挂帐房卡(无NP卡)。请客人在帐单上签字,并写清挂帐房号,核对客人帐单签字是否与挂帐房卡签字相符,房号是否相符,是否过期,核对无误后在帐单上盖“转帐房卡己核”章,并及时送总台收银,以防客人提前退房造成坏帐。
5.外客帐结算:
凭餐饮销售部任务单上注明的人数,用餐标准予以结帐。
6.招待帐结算:
(1)客人凭减免单用餐,须看清减免单结算方式,如是“现付”,则要求客人支付现金;如是“转房号”,则要求用餐人签字,写清转帐房号,并作寓客帐处理;如是“招待”,则作招待帐处理。
(2)如饭店领导请客,零点用餐(无减免单),则招待帐单金额按实际消费金额的一定折扣计算,并请饭店有关领导签字,作招待帐处理。
7.综合消费卡结算
综合消费卡结算与外客帐结算类似,首先请客人出示综合消费卡,查看卡内是否尚有结余金额,再将客人当天消费金额填入卡内“消费金额”栏,并结出结余金额。然后请客人在帐单上签名,并写上单位名称,再核对客人签名是否与消费卡单位经办人签名相符。最后帐单上标明“综合消费卡”并作外客帐处理。
(六)长包房凭挂帐房卡,散客凭VIP卡零点用餐,按饭店规定可以给予一定折扣优惠,并请客人在帐单上签证。
(七)司机费提取的处理规定:
客人用餐要求提取司机费(现金)必须控制在当日消费金额的10%以内。
(八)定金的处理方法
1.预收定金:
预收定金开具收据,收到现金盖现金收讫章,收到支票盖支票收讫章。
2.退还定金:
客人要求退还定金必须归还预付定金收据。原预付定金是现金,则可以退还现金;原预付定金是支票,则只能退还支票。
3.如客人遗失预收定金收据,经与财务存根联核对后,请客人在存根联上签上姓名,并注明该收据己遗失。
(九)作废帐单的处理规定:
开列帐单时由于金额填错或小票作废等原因须作废帐单,则必须在作废帐单上写明作废原因,及重开帐单号码,并请当班餐厅主管签字证明或请收银主管签证。作废帐单必须是数联齐全同时作废,并填人工作底表与其它帐单一起转财务部。
(十)收银工作底表须根据帐单明细分类按帐单号码由小到大填写。
(十一)根据工作底表明细分类汇总做餐厅营业日报,报表上要求填写的项目须填写清楚。
(十二)核对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是否与报表金额相符。
(十三)现金、支票、信用卡核对正确无误后,放人收银封包并在封包上写清收银点、班次、日期、姓名,及现金票面和总金额,支票张数和总金额,信用卡份数和总金额。
(十四)在封包投入银箱前,须在收银投放簿上做好登记,并请旁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