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请允许员工三进三出
同样的,员工也是相同的心理—一旦离开一家公司,就绝对没有再回来的可能,“好马不吃回头草”嘛!
好好想想,这种心理状态也似乎有它的道理。几千年来,中国人都信奉“从一而终”的“忠心论”。任何一种形式的“离开”都会被简单地理解成“背叛”,而“背叛”在中国人的“字典”里是个相当严重的词汇,没有人会原谅这种行为。
但是,实际上,这种“非友即敌”的“理论”是十分不健康的。
首先,员工的“离开”,并不一定“非”全在员工。企业自身一定也有许多需要反省的地方—企业文化是否健康向上,员工待遇是否合理,企业是否为员工创造了一个适宜他们发挥才华的环境等等,都需要我们的企业认真考虑,寻找差距与不足。而不能只是简单地把“过错”全部推给员工。
其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人的本能,对于这种本能应该给予一定的“理解”—换了你自己,恐怕也会这样做,那为什么一定要为难人家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的员工,尤其是年轻人,跳槽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他们总是过于轻易地因为一两个本可以克服的“小矛盾”而选择离开公司,总是过于轻易地相信“下一个一定会比这一个好”。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残酷”的,相当多的人跳槽后才发现原来“新公司”远不如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好,就是说,他们往往“越跳越出溜”,于是就会心生后悔,念起“旧东家”的“好”来。但毕竟碍于面子以及“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潜规则”,鼓不起重新回到原公司的勇气,只好这么凑合下去。
这种员工,如果你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对企业萌生“感恩之心”,对自己“失而复得”的工作机会倍加珍惜。他们工作起来反而会比从未跳过槽的员工更卖力,更尽心。
人总是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明明环境不错,却总是盯着那些“不足之处”不放,天天做着“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梦,但一旦失去,就会后悔万分,脑子里想的都是已经失去的东西的“好处”。
所以,主动地给这些员工一次“刺破梦幻”后还能“反悔”的机会(吃“后悔药”的机会),不但可以让他们扔掉“幻想”,安心工作,还可以提升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变得更加懂得何为“珍惜”,可谓“一举两得”。
我曾经针对几位对企业颇感不满,扬言要“辞职”的员工说过一番话:“我劝你们不要这么轻易地选择辞职。我有一个建议,我可以给你们每个人放三个月长假,在这个过程中你们可以任意选择你们喜欢的工作。如果你们真正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更适合你们的工作,我可以为你们办理离职手续,并衷心地祝福你们。如果三个月后,你们‘混’得并不好,‘遍体鳞伤’地重新回到公司的话,我会张开双臂欢迎你们,并比以前更加重用你们”。
听了我的话,有几位员工当场打消了“辞职”的念头。还有一位员工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结果,不到两个月,那位离开的员工就又找到了我,要求重回公司。原来,在这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他居然连换了三个工作,而且是到处碰壁,使他心灰意冷。
这时,他才感到以前的公司是多么的理想,以前的工作是一个多么宝贵的机会。他想起了我的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回归”。从那以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无论是工作表现还是业绩都有了显著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