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新同学:
为方便你安全缴费、顺利入学,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和生活用品费五部分组成。
1、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应缴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收费标准收费)。学分学费每学年按40个学分预收,每学分收费标准为80元,毕业时学校按规定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费每年按学年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类别 | 专业 | 学分学费 元/年 | 专业学费 元/年 | 学费总额 元/年 |
矿类 | 采矿工程 | 3200 | 400 | 3600 |
文史哲理类 | 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哲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西班牙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类(韶峰班)、物理学、物理学类(韶峰班)、化学、应用化学 | 3200 | 2100 | 5300 |
经法教管类 | 文化产业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审计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法学、知识产权、统计学 | 3200 | 2300 | 5500 |
工科体育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类(师昌绪班)、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力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安全工程 | 3200 | 3300 | 65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23000 | |||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 数字出版、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3200 | 2800 | 6000 |
动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 | 3200 | 4800 | 8000 | |
医药类 | 药学 | 3200 | 4600 | 7800 |
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4]76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学生住宿分为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类,具体标准如下:
住宿类型 | 地址 | 收费标准 |
学生公寓(2人间) | 北苑北青 | 1200元/人?年 |
学生公寓(4人间) | 金瀚林公寓1-11栋、琴湖公寓1-16栋、北苑中兴公寓、晨曦公寓1-3栋、兴湘1栋、兴湘6-8栋、北苑北青 | 1200元/人?年 |
学生公寓(6人间) | 北苑1-2栋、南苑1-7栋 | 1000元/人?年 |
学生公寓(8人间) | 南苑8栋 | 800元/人?年 |
学生公寓(2人间) | 南苑9、10、11栋 | 800元/人?年 |
学生公寓(4人间) | 晨曦公寓4栋 | 900元/人?年 |
普通宿舍(10人间) | 北苑3-9栋、联建1栋、兴湘2-5栋、晨曦公寓5-6栋 | 600元/人?年 |
3、代收费
由以下四项组成: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8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100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
四项共计1245元。
4、学校垫付餐费:为方便新生到校后即可就餐,学校已为每位新生在校园卡中预先充值了50元餐费,收缴学杂费时一并缴纳。
5、生活用品费:每套415元,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购买。
新生应缴学杂费为该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费、住宿类型对应的住宿费、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及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费的合计金额。如一名历史学的新生,住宿安排在北青公寓,如果购买生活用品,则应缴学杂费为5300(学费)+1200(住宿费)+1245(代收费)+50(餐费)+415(生活用品费)=8210(元);如果未购买生活用品,则应缴学杂费为5300(学费)+1200(住宿费)+1245(代收费)+50(餐费)=7795(元)。
二、缴费方式
学校现有两种缴费方式,新生任选其一均可。
1、网上自助缴费:开通网银的新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纳学杂费(此种缴费方式免收银行手续费)。请新生于2015年8月31日零点前登陆湘潭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xtu.edu.cn),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财务服务”进入湘大财务网站,选择网上缴费平台(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cwcx.xtu.edu.cn:8004),按类别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
2、银行批量代扣:新生修改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密码后,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到当地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直接存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如果当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新生需到本地其它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汇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栏填校园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建行储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汇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行号栏填105553010061。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
新生将应缴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后,我们将于9月1日后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报到时凭校园卡直接到宿舍区办理入住手续,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院(系)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总站现场缴费并办理入学手续。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校,为便于学校结算,新生无论申请多少助学贷款额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和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这三项费用。因此,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将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费以及学费和住宿费大于助学贷款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清上述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1、新生学费住宿费的合计数大于其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会计学专业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该生学费住宿费合计为6100元,大于生源地贷款6000元,则该生应缴学杂费为:1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245(代收费)+50(餐费)+415(生活用品费)=1810(元),若未购买生活用品,则应缴学杂费为:1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245(代收费)+50(餐费)=1395(元)。
2、新生学费住宿费的合计数小于其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历史学专业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该生学费住宿费合计数为5900元,小于生源地贷款6000元,则该生应缴学杂费为:1245(代收费)+50(餐费)+415(生活用品费)=1710(元),如未购买生活用品,则应缴学杂费为:1245(代收费)+50(餐费)=1295(元)。
四、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3099
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