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对各院(系)之间转专业实行总量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评审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教务处、纪监审、学生处负责人组成。由教务处牵头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各院(系)成立二级单位转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可由院(系)领导班子和各专业(系)、教研室主任构成,二级单位评审小组成员数原则上应为奇数,名单需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第二章 转专业申请资格
第五条 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我校按照国家计划通过高考录取的普教本科专业一年级学生;
2、熟悉拟申请转入专业的情况,本人能提出明确的专业学习志向和理由。
3、原专业第一学期课程总评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以内,且无任何不及格成绩记录。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章 转专业申请程序
第六条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开学初,教务处组织各院(系)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可接收外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和专业。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完成全部转专业工作。
第七条 凡需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第八条 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初审,同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全年级总人数的5%。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超过5%,应按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总评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选取,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单位同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第九条 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各院(系)根据申请转入名单安排笔试和面试,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考试范围以及时间地点安排。
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 经各转入单位考核后,学校根据接收名额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优先录取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2、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原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总评成绩的平均分由高到低录取;
3、原专业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否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四章 课程学习及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非外语专业学生转入外语专业学习,以及外语专业之间转专业学习的学生,原则上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即从一年级开始学习。转专业前已通过的相同公共课程和军训可以免修,保留原成绩,专业课成绩不再保留。
第十二条 外语专业学生转入非外语专业,以及非外语专业之间转专业学习的学生,经接收转专业单位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随同二年级学生学习。
转专业前已通过的相同公共课程和军训保留原成绩,专业课成绩不再保留,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开设的专业课程,以及公共课程中不同的部分,需参加重修考试补满专业学分要求,考试成绩作为正式考试成绩录入原始成绩档案,不按重修记载。
第五章
第十三条 上述各项要求同样适用于各院(系)内部不同专业之间互转。
第十四条 各专业内部方向之间互转,各院(系)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各自专业的转方向规定,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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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2 | 商务英语 | 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 | 阿拉伯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4 | 日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5 | 俄语 | 省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6 | 旅游管理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旅游管理类 | 本科 |
7 | 德语 | 省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