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3+2中高职衔接培养学生不得转专业;贯通培养学生中职阶段(前3年)不得转专业;2年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有证据表明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利于其专长发挥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学生将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和开班条件,依据有关规定,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学院适当调整部分学生专业的;
(五)学习学业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0%(含)以内的;
(六)学生留(降)级或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的;
(七)贯通培养学生在中职阶段前5个学期考试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转1次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须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前2周内办理提交,在校生转专业申请须在入学第1学年第2学期放假前2周内提交办理(贯通培养学生须在第3学年第2学期结束前1个月提交办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系部及教务处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毕业前一年的;
(二)应作退学处理的;
(三)有记过以上违纪处分的;
(四)不同培养层次之间的(即不予跨培养层次转专业);
(五)不同学制的(学制长不可转到学制短的);
(六)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院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或者不适应本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贯通培养学生(含5年制、3+2中高职衔接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在北京地区高校间转学,按北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申请跨省转学按北京市和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
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法律文秘
北京市重点支持和建设专业:法律文秘、安全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