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五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院考核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的;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确认,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 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的,可以转入相近专业;
(四)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和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九条 确实需要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向学生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系(部)和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十条 对于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其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要求,成绩合格,其原有成绩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在转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应当重修,在原专业未修的,应当补修。
第四十一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我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我院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四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 应当予以退学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三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四十四条 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凭转出学校的有效学籍证明,在转出学校中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其要求不低于我院转入专业的相同课程的要求,且成绩合格,我院予以认可;在转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应当重修,在原专业未修的,应当补修。
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专业 | 备注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省级“示范专业”、福建省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福建省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福建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
数控技术 | 校级示范专业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福建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 |
食品加工技术 | 福建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 |
财务管理 | 院级示范专业 |
智能制造专业群 |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
绿色食品专业群 | 为院级特色专业群 |
艺术设计专业群 | 为院级特色专业群 |
数字文创专业群 | 为院级特色专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