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招生改革路在前方(二)
特别是今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及17个配套文件。大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促进考试招生公平主要体现在“入学机会均等”和“招生录取阳光”两个方面。
在入学机会均等方面,广西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出台了异地高考文件,对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适当放宽条件、对“高考移民”则严格限制。今年有63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了普通高考。二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今年,广西大学等6所在本科第一批招生的广西高校,从第一批次招生计划中拿出2%作为专项计划,用于招收农村学生。三是积极实施适应广西需求的特殊类型招生,如面向农村的免费全科医生、面向县级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师、面向农村教学点的免费师范生、幼教男生等。
在招生录取阳光方面,深入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加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以考生为本,努力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合理安排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有关负责人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零点招”;录取期间和新生入学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录取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监督,适时邀请考生、家长、媒体记者及社会人士参观阅卷、录取现场。
振兴壮乡教育,造福八桂人民。我们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