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本科二批二本录取结果查询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二)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2.改革录取批次设置。积极探索录取不分批次、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实行专业平行投档的招生录取模式。
3.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4.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山区、边境地区的特殊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桂招考委〔2015〕9号),取消国家明确要求取消的项目,保留国家要求保留和完善的扶持性加分项目。切实抓好调整政策的落实,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进一步扩大“学分银行”试点范围。探索普通高校在校生学分、“学分银行”学分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中互认和转换,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深化高考改革。
1.启动高考单项改革。规范艺术类、体育类专项考试,根据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调整考试项目和内容;继续探索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采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辅助考试,每年3月组织一次考试,考生自愿参加,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供招生院校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录取时参考;落实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新政策;开展录取批次改革,取消本科第三批,并逐步减少录取批次;调整志愿设置,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开展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对生源缺额较多的高职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2.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分专业(类)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确定不超过3个的选考科目范围,学生只需有1个选考科目与高校设置的选考科目相同,就符合该专业(类)的报考条件。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学生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
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的使用制度,并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