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提出转专业的,转入系(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也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系(专业)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并附能够确认个人专长的佐证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本系内转专业由本系同意;跨系转专业的,经转出系(专业)和转入系(专业)系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批准,方可到转入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可以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学生申请,所在系同意后由教务处签字,院长办公会批准,发函至转入学校联系(同时附转学学生申请、院系主管领导意见及学院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成绩等有关档案材料)。转入学校同意后,由学院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学生处批准,并由省教育厅向转入学校发文,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二)学生跨省转学,由学院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所转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
(四)省教育厅每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它时间一律停办。需转学学生应提前一个月将材料报教务处。
(五)经批准由外校转入学院学习的学生,一般只能转入相应专业。外校转入的学生和院内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系和教务处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共同认定其转入前已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成绩和学分。
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筑室内设计
国家级骨干专业:汽车监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室内设计、会计、畜牧兽医
省级重点专业群:会计
省级骨干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