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黑龙江科技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三节 转专业
第十四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原则;
(三)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遵循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遵循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国家、省政策规定范围内,当学校依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对所学专业进行整体调整时,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有特殊才能及专长,并代表学校在省级及以上各级大赛中获奖,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以便于发挥其特殊才能和专长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四)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或未来从业无法从事原专业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五)降级后或休学期满复学后或入伍退役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转专业;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休学期间,能够证明其取得实质性的阶段成果,并基于未来继续创业需要者,可申请转专业;
(七)入伍保留学籍后正常退役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转专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原则上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
(三)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严禁转入高批次专业;
(四)原则上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分专业前不得转专业,在分专业时只能在该大类下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
(六)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
(七)学业在三年级及以后的学生;
(八)原则上有必修或必选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
学生应在第二学期6月1日至6月15日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转专业的程序:
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经所在专业和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会议通过,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 转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
(二)学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需要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或证明;
(三)学生因特殊才能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学校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节 转 学
第二十条 转学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遵循理由充分、证据充实、以人为本,保障学习的原则;
(三)遵循严格控制、从严管理、审慎处理和集中受理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学习。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未在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以及未取得电子学籍的;
(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四)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等);
(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三条 转学的申请时间:
学生应在入学满一学期后的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10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转学的程序:
(一)学生提出转学申请说明理由,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二)学校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转出和转入学校校长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由转入或转出学校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持此表和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厅;
(四)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生本人签字的转学申请书;
(二)学生本人、转出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的《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表》;
(三)加盖学校公章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现代语文单复印件;跨省转学的需同时提供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录取分数证明和当年在生源省该专业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加盖转出学校公章的申请转学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
(五)转出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期间综合鉴定,转入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考核评价材料;
(六)转学理由的有效证明材料(因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有效证明);
(七)关于XXX同学转学备案的报告;
(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黑龙江科技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黑龙江科技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重点学科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本科 |
2 | 商务英语 | 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 | 英语 | 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4 | 应用物理学 | 重点学科 | 物理学类 | 本科 |
5 | 工程力学 | 重点学科 | 力学类 | 本科 |
6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重点学科 | 数学类 | 本科 |
7 | 应用统计学 | 重点学科 | 统计学类 | 本科 |
8 | 俄语 | 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9 | 社会学 | 重点学科 | 社会学类 | 本科 |
10 | 社会工作 | 重点学科 | 社会学类 | 本科 |
11 | 汉语言文学 | 重点学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1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重点学科 | 经济与贸易类 | 本科 |
13 | 金融学 | 重点学科 | 金融学类 | 本科 |
14 | 经济学 | 重点学科 | 经济学类 | 本科 |
15 | 会计学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16 | 财务管理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17 | 工商管理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1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重点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19 | 公共事业管理 | 重点学科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 |
20 | 市场营销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2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2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重点学科 | 数学类 | 本科 |
23 | 软件工程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24 | 物联网工程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25 | 城乡规划 | 重点学科 | 建筑类 | 本科 |
26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重点学科 | 土木类 | 本科 |
27 | 工程管理 | 重点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28 | 建筑学 | 重点学科 | 建筑类 | 本科 |
29 | 土木工程 | 重点学科 | 土木类 | 本科 |
30 | 风景园林 | 重点学科 | 建筑类 | 本科 |
3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2 | 金属材料工程 | 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33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3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5 | 工业工程 | 重点学科 | 工业工程类 | 本科 |
36 | 工业设计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7 | 机械电子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8 | 机械工艺技术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9 | 电子信息工程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40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41 | 通信工程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4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电气类 | 本科 |
43 | 自动化 | 重点学科 | 自动化类 | 本科 |
44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重点学科 | 电气类 | 本科 |
45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重点学科 | 仪器类 | 本科 |
46 | 安全工程 | 重点学科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4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重点学科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48 | 环境工程 | 重点学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49 | 应用化学 | 重点学科 | 化学类 | 本科 |
50 | 采矿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矿业类 | 本科 |
51 | 矿物加工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矿业类 | 本科 |
52 | 地质工程 | 重点学科 | 地质类 | 本科 |
53 | 资源勘查工程 | 重点学科 | 地质类 | 本科 |
54 | 测绘工程 | 重点学科 | 测绘类 | 本科 |
55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重点学科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