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在学校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慎重考虑,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入和转出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后,即时到申请转入专业修读。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因生理缺陷或入学后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四)学生确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具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申请转专业者,其高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转入专业的相应年份最低录取分数,且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展变化或教学组织需要,经学生同意,学校可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校调整学生所学专业须在相关信息提交“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需补修的课程,根据所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转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共同认定。已转专业的学生补修课程应按标准缴纳费用。学校调整专业的学生补修课程,不缴纳补修费用。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者;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者;
(三)属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四)招生时已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专科起点已升入本科阶段学习者;
(六)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者;
(七)应作退学处理者;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见附表1: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专业变更申请表),说明理由,经本校和转入(出)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转入学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可以转入就读。跨省转学者,由湖南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条件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转专业、转学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办理完毕。无论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其招生录取时的属性不变。如果本校作为学生转学的转入学校,在学生转入后三个月内,将转入学生情况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项目类别 | 获批项目 |
---|---|
国家级综合实训基地(高职)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电工电子 |
省级特色专业(高职) | 汽车检测与维修、电气化铁道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
省级精品课程(高职) | 电视机维修原理 |
省级“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省级紧缺专业、衡阳市重点培育学科(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流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工程、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