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 “以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转专业的相关条款,给部分优秀学生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以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为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以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转出转入双向控制、转入专业择优录取,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 在操作程序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综合考虑我校专业特色强、教学资源有限的问题,每个专业允许转入人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现有人数的 5%,以学校当年统一发布的数据为准。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允许人数时,按转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第四条 已编入定向班、基卫班的学生不能转专业。通过单招录取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入学当年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五条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且在第一学期内办理好手续,第二学期开学进入新的专业学习,其他时间段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表现好,确实对拟转入专业有较深刻认识和强烈爱好的学生。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4.自愿申请降至一年级重修其他专业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可转入新专业学习,手续办理时间在每年的 6 月份,9 月进入新专业学习,原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取消。
第七条
符合第六条中第 2、3、4 点,经转出与转入系部同意,学校认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免除参加考试和面试。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应予退学的学生。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每年启动一次,具体时间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操作程序如下:
1.各系向教务处报送当年可转入和转出专业的专业名单、各专业可转入和转出的人数。教务处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的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各系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填写“系部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4.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的名单(各专业最多按转入人数 2 倍的比例确定人数)。各系组织面试并将面试成绩报教务处。
5.教务处根据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
第十条 经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第二个学期开学到新专业学习。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第十一条 经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现专业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经认定后的相同课程),未学习的课程通过假期自学,必须参加开学补考,按缓考科目计算成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年制专科层次的学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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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针灸推拿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
2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重点学科 |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专科 |
3 | 中药学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