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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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到和复查
1.获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报到,办理新生入校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七.工作纪律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我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其他
我院将按教育厅规定时间将试点工作情况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44
学院国家代码:12936江西省录取代码:8604
网址:www.jxysedu.comQQ:1978180712
报名联系电话(传真):0791-8381000618979159299
录取咨询电话(传真):0791-8381000683810007
【注】乘车线路:青山路口乘210路、240路,车管所站下(学院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