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了满足更多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愿望,培养更多的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是指学院组织的有学籍学生的专业变化。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医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应满足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七条 成立《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和《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组》。
第八条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招生处、院团委、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系部系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九条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学工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学籍管理科长、教务处成绩管理科长、各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领导下,依据《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落实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只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后,对取得学籍、学习满一学期且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者,给予一次转专业机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第一学期补考前有不及格课程者,不能转专业。
2、第一学期受通报批评及警告处分以上者,不能转专业。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口升学、体育类、艺术类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4、中外合作相关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5、3+2中高职衔接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按国家规定,在同科类中进行,不能跨科类调整。
第十三条 各专业转专业人数按本(原)专业在籍(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数的5%确定(第一学期后在籍的学生人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第十四条 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由教务处(或转入专业所在系部)组织转专业考试,按各专业转专业人数,择优确定可转专业者。转专业考试采用机考,题库为医疗常识,提前6周公布。
第十五条 可转专业者确定后,可转专业者自主选择专业。
第十六条 各系部学生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将调整结果报学工处,学工处向全院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学院决定。
第十七条 申请转专业者,须填写《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家长和学生本人同意签字。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调整后的专业缴纳相关费用,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调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当本管理办法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学工处。
二、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重点专业: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