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一.网上确认: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在第一时间将考生录取信息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新生须在其所在省录取结束后3天内或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在“录取查询”中确认自己的录取信息并进行报到确认,同时填写最新常用联系方式。
二.报到时间:限8月29日--8月30日报到。不要提前报到,否则住宿自行解决。新生必须按期报到,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向学校请假(电话:0431-84135555、89752111),未经准假不按时报到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报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被录取到长春建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的报到地点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矩路1519号)报到当天学校在长春火车站设有引导员(早6:00点??晚20:30点),引领新生及其家长在长春火车站北站口乘坐轻轨4号线到南三环站下车,也可在长春火车站南站口乘坐轻轨3号线到长影世纪城站下车,学校在2个站点设有接站车。
学校在长春西客站设有接站点,新生及其家长可在长春西客站乘学校接站车到校。
四.收费标准: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签发的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及吉省价综联字(2010)44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依法收费。请按录取专业对应的收费标准交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3500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15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3500 | 工程管理 | 11500 |
电子信息工程 | 13500 | 电子商务 | 11500 |
通信工程 | 13500 | 建筑学 | 12000 |
信息安全 | 13500 | 城乡规划 | 12000 |
自动化 | 13500 | 园林 | 11000 |
物联网工程 | 13500 | 风景园林 | 12000 |
土木工程 | 12000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12000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12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1500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12000 | 产品设计 | 15000 |
交通工程 | 12000 | 环境设计 | 15000 |
测绘工程 | 11000 | 数字媒体艺术 | 1500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2000 | 动画 | 1800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2000 | 广告学 | 16000 |
安全工程 | 11500 | 财务管理 | 11500 |
工商管理 | 11500 | 文化产业管理 | 11500 |
公共艺术 | 15000 | 工程造价 | 11500 |
艺术与科技 | 15000 |
五.公寓费: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费:1200元/年。
六.教材费:1500元
七.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迁至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长春建筑学院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共青团长春建筑学院委员会。
八.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至长春建筑学院,报到时交至学院保卫处。户口名字、身份证名字、录取通知书名字三者必须一致,未按此要求办理的,相关部门不予落户。
户口迁出时不能涂改,户籍在长春市的新生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按照公安部的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可不迁。
九.新生档案: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提档,报到时交给学生工作处。
2、各省招生办统一邮寄的考生档案,由学校招生办接收后转交给学生工作处。
十.照片:新生报到时须交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0张。
十一.购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
十二.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说明
为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吉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吉教联字[2007]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长春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2007年试行)》。如有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新生请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在开学报到时上交学生工作处。如有作假行为,我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附表)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暂不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吉林省考生可在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登陆开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看学生用户手册,了解贷款政策及贷款流程。
十三、交款方式:中行卡
一、为方便同学交费,减轻学生携带钱款的负担,我院采取中行卡的形式交费。我院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一张“中国银行卡”。该卡在全国各地中国银行及ATM机网点通用。
二、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5日内,速将应交费用足额存入卡中。学院将与中国银行进行网上批扣,从学生卡中将学生应交费用划入我院帐户,以便我院提前为学生准备好收据报到时方便学生办理入学及住宿手续。
三、使用“中国银行卡”交费注意事项:
①、必须使用我院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交费,其他“中国银行卡”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卡在我院均不能实现交费功能。
②、请各位同学按应缴纳的学费、宿费和教材费的合计金额,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款。
③、长春市以外学生异地存款还需另行支付异地存款手续费(手续费标准请咨询所办银行)。
④、使用我院邮寄的“中国银行卡”请核对信息无误后,必须及时到中国银行柜台或ATM自助终端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第12位至第17位,进入后直接点修改密码,改密成功后方可进入查询、存款等交易)。如因学生未变更密码,造成经济损失,后果由学生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我院为方便学生取款,在院内设有中行ATM存取款机,学生可持卡在ATM存取款机上取款。毕业之前如卡丢失请及时补办,以免耽误同学收到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及交费注册。
注:请各位同学及家长仔细阅读入学须知及中国银行附带的用卡须知。
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咨询电话:0431-89985055
学院财务处电话:0431-89752068、8975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