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转学,但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录取专业学习者;
(二)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在省赛区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并要求转入竞赛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者。
第二十七条转专业程序:
(一)因特殊理由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转专业申请,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
(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的材料转至教学办公室,经教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未获批准者,由教学办公室及时将材料退回。
第二十八条根据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由所属省(市、区)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的;
(四)在拟转出高校受过纪律处分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一条转学程序:
(一)学生转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简称转学材料):
1.学生所在学校招生部门盖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2.学生高考电子档案;
3.学生高考及近期体检表;
4.学生本人申请及所在学校意见;
5.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说明;
6.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7.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学的还须另附医院健康证明。
(二)学生在山东省内高校的转学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申请转到山东省内其他高校,应首先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学生申请送教学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院长批准。
2.若不同意接收拟转入本校的学生,教学办公室复函说明;若同意接收,教学办公室须以学校名义行文报山东省教育厅,并附上述转学材料。
3.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后,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三)学生跨省(市、区)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须经双方学校及其所在省(市、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向教学单位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明转学理由及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学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同意后送教学办公室审核签字,报主管院长批准。
2.教学办公室向本省(市、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请示。
3.接收学校若同意接收转学,则报请所在省(市、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正式手续。批准文件同时抄送转出省(市、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部门。
第三十二条转专业、转学学生的编班安排、成绩认定及免修、补修课程管理,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和转入我校的学生,编入相同培养层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年级的班级。
(二)学生在原专业、原学校学习成绩可作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学习成绩,并承认其学分。学生现学课程在转专业、转学前已修并考试合格,且课程教学内容达到了现行本科教学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生可提出免修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授课单位签字认定,报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承认成绩,不再修读。
(三)学生在转专业、转学前未修而现转入班级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要进行补修。学生可根据每学期开课情况提出补修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授课单位同意,报教学办公室备案,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补修及考试。
第三十三条学生转专业、转学一般不得延长修业年限。转专业、转学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办理。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大一新生军训时间安排,新生军训项目内容及多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开学时间入学考试及新生转专业相关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