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邮寄安排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6年正式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校牌,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秉承“进德修业,继承创新”的校训,培养了以石学敏、张伯礼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中医药杰出人才,为民族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时期,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精神,牵头组建“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在高水平大学建设道路上阔步前进。
学校正在建设中的新校区座落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将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植物园;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11个学院、4个学部、2个研究院所、3所直属附属医院。设有6个学科门类,25个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2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8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49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2320人,其中本科生7850人,硕博研究生3394人,留学生及台港澳侨学历生1076人。
天津中医药大学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我校在天津市的理工一批A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市理工一批分数线:51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94分,最低分:561分。高出分数线45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61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69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580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564分
我校在天津市的理工一批B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市理工一批分数线:51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71分,最低分:545分。高出分数线29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中医临床传承班)录取最低分557分
中医学(美容方向)录取最低分547分
中西医临床医学录取最低分558分
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录取最低分555分
针灸推拿学录取最低分558分
临床药学录取最低分545分
我校在天津市的地方农村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73分,最低分:527分。
中医学类录取最低分527分
中医学(中医临床传承班)录取最低分528分
中西医临床医学录取最低分554分
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录取最低分528分
针灸推拿学录取最低分542分
临床药学录取最低分535分
我校在天津市的体育类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422分,最低分:393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理工一批分数线:501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607分,最低分:534分。高出分数线33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69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81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594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534分
我校在北京市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市理工一批分数线:543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631分,最低分:576分。高出分数线33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79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76分
我校在四川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75分,最低分:538分。
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录取最低分539分
针灸推拿学录取最低分539分
康复治疗学录取最低分546分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539分
中药学录取最低分539分
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方向)录取最低分538分
我校在甘肃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19分,最低分:510分。
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录取最低分516分
中药资源与开发录取最低分510分
我校在江西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4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54分,最低分:497分。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548分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497分
护理学录取最低分500分
中药学录取最低分543分
我校在江苏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5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江苏省理工一批分数线:345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356分,最低分:351分。高出分数线6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351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352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352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351分
注:以上成绩不包含等级级差分
我校在贵州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5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14分,最低分:476分。
我校在浙江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5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浙江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97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646分,最低分:628分。高出分数线31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628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630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631分
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628分
我校在河北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5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76分,最低分:564分。
我校在重庆市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重庆市理工一批分数线:514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65分,最低分:556分。高出分数线42分。
第一志愿率:100%。
我校在贵州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贵州省理工一批分数线:484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79分,最低分:561分。高出分数线77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61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69分
我校在福建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福建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0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57分,最低分:534分。高出分数线28分。
第一志愿率:100%。
我校在云南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87分,最低分:539分。
护理学录取最低分554分
护理学(特需护理方向)录取最低分539分
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方向)录取最低分583分
我校在陕西省的地方贫困专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527分,最低分:520分。
我校在甘肃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甘肃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1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75分,最低分:556分。高出分数线40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56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67分
我校在江西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江西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2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68分,最低分:559分。高出分数线33分。
第一志愿率:100%。
我校在安徽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6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安徽省理工一批分数线:489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42分,最低分:509分。高出分数线20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09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21分
我校在四川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8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四川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40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69分,最低分:562分。高出分数线22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63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62分
我校在河南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8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河南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47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97分,最低分:585分。高出分数线38分。
第一志愿率:100%。
中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585分
中医学(中西医骨伤方向)录取最低分587分
我校在吉林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8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吉林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55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610分,最低分:594分。高出分数线39分。
第一志愿率:100%。
我校在河南省的体育类招生录取于7月18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431分,最低分:403分。
我校在河北省的体育类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最高分:470分,最低分:437分。
我校在安徽省的体育类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按照投档成绩,我校录取最高分:154分,最低分:149分。
我校在辽宁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辽宁省理工一批分数线:526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91分,最低分:584分。高出分数线58分。
第一志愿率:100%。
我校在天津市的理工二批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市理工二批分数线:439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44分,最低分:474分。高出分数线35分。
第一志愿率:100%。
康复治疗学录取最低分498分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英语)录取最低分475分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日语)录取最低分474分
护理学录取最低分475分
护理学(特需护理方向)录取最低分477分
中药学录取最低分508分
药学录取最低分497分
药物制剂录取最低分486分
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方向)录取最低分485分
应用心理学录取最低分478分
市场营销录取最低分474分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录取最低分474分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录取最低分481分
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方向)录取最低分474分
我校在天津市的文科二批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录取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市文科二批分数线:462分
我校录取最高分:527分,最低分:487分。高出分数线25分。
第一志愿率:100%。
应用心理学录取最低分491分
市场营销录取最低分487分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录取最低分487分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录取最低分492分
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方向)录取最低分491分
汉语言录取最低分489分
汉语国际教育录取最低分489分
我校在山东省的理工一批招生录取于7月19日结束。
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江苏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投档成绩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条件下,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折算后如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学基础。该专业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学费为2.8万人民币/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1.8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二十条:护理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需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一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二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