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转专业要求申请难不难(什么时候转专业)
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保山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保山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保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年后方可办理。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者;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二)由专科学历层次转入本科学历层次者;
(三)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和师范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四) “三校生”、补录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不能转专业;
(五)专升本学生不予转专业;
(六)五年一贯制与三年制统招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七)三年制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转入两年制专科专业。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工作统一安排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集中办理。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人数进行总体监控,经学院审查同意转出的学生人数应控制在当年该专业报到学生人数的15%以内。
第七条若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人数较多,则按学生智育成绩排名而定,特殊原因除外;若学院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较多,则由该学院考核决定。
第八条学生转专业程序:
(一)教务处发布转专业相关通知;
(二)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保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查同意,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拟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送交拟转入学院;
(四)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转入学生的审核原则(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等),并在此基础上签署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后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报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审批后,由学校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教务处按要求将转专业备案表报云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第九条转专业的学生凡未修读的必修课及限选课要补修;已修读的同类课程成绩合格的可申请免修,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承认其所得学分;其他课程的学分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任选课的学分计算。
第十条转入学院应在学生报到后2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因转出与转入专业课程设置差异较大,学生补修相关课程确有困难,建议降一级修读转入专业。
第十一条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转学且转专业的,一般要求至少降一级。
第十二条各学院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转专业工作。转专业工作应当严格按上述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不在规定时间内的转专业申请,教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所执行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二、保山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二)由专科学历层次转入本科学历层次者;
(三)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和师范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四) “三校生”、补录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不能转专业;
(五)专升本学生不予转专业;
(六)五年一贯制与三年制统招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七)三年制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转入两年制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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