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加分政策,重庆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容易刺痛神经的话题。紧接着加分,下一个关键词就是:公平。日前很多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20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本文上大学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重庆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
一、2020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最新消息
截至目前2020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暂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参考。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公布了《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今年将从严查处特殊类型招生违规行为,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考试中作弊,不但将被取消高考资格,还将面临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办法》同时明确了重庆今年高考的录取照顾政策。
严厉打击论文买卖和造假
在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上,市教委要求,各相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严格资格审核、考试组织和成绩要求、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
对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随迁子女参考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市教委同时表示,要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非重庆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三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三年在重庆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三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此外,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进行治理。
这些考生高考可享加分
根据《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重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主要有以下3类:
加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优先投档或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其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二、重庆高考最新新闻消息
10月31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重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将于2019年11月9日至18日集中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类型
报考类型共设五类,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一)普通类:分为普通文科(含文科、文科艺术、文科体育)、普通理科(含理科、理科艺术、理科体育),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考。
(二)高职对口类:分为17个类别(详见《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三)中职直升类:分为中职直升本、专科,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四)单考单招类:分为体育单招、残疾单招、消防单招等,只能参加单考单招。
(五)高职专项类:仅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只能参加高职专项考试。具体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另文通知。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专项类。
报考条件
考生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普通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普通类。
(一)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
(二)截至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考生至少具有我市3年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3年学籍。
(三)考生具有我市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
●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
●考生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
(四)考生以“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报考普通类时,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在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高职对口类
报考高职对口类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我市中职阶段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我市3年及以上户籍的中职毕业生或符合上述第(三)条的我市中职毕业生。同时,考生的报考类别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持有与报考类别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或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他类除外)。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
★中职直升类
报考中职直升类的人员须在中职阶段被录取为“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五年制”、“三?四分段制”类别,且具有我市3年完整中职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单考单招类
报考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的人员应具有我市户籍或学籍。消防单招仅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开展,其报考资格由消防部门进行认定。
在校生和其他考生如何选择报名点
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其他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设置的报名点进行报名。错过集中报名时间的市外回渝考生,原则上于2020年2月13日至18日或4月20日至21日两个时段进行补报名。
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方式
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设军人优抚、少数民族照顾、公安优抚、三侨一台照顾、5A级青年志愿者等类别,专项资格设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等,具体照顾及专项政策执行我市当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国家专项、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中职类考生免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等在网上报名时同步申报,其他照顾及专项资格考生可到报名点领取相关申报表按程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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