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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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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本院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3、录取操作办法:

(1)尊重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续志愿依次类推。

(2)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在同一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4、男女比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限招男生,其它所有专业招生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体检

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体格检查按照民航总局2006年10月16日发布的MH/T7013-2006《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详情可查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七、新生报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费、住宿费和奖助贷学金

1、学费:学院收费标准按渝价[2015]113号、渝价[2015]441号、渝价[2015]52号文件执行,飞行技术、民航运输、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首次招生专业的学费重庆市物价局已审核通过;退费办法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按渝价[2004]503号、渝价[2015]230号文件执行,标准为800元/年至12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奖助贷学金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立志学习,报效祖国。

九、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十、声明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4006960333

咨询电话: 023-67459242、023-67199881、023-67199882、023-67199883

招生网站:www.hailian.cn,www.cqvca.com.

十二、本章程由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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