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户口迁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从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新疆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建立户籍业务全流程网上流转审批工作机制,实现了依规收养报户、出生申报等21项户籍业务网上办理。
其中,依规收养报户、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购房县(市)外迁入、县市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县市内迁移(投靠迁移)、县市内迁移(集体户迁移)、县市内迁移(公租房或廉租房迁移)、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市县外迁入、户口簿损坏换领等11项户籍业务,群众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实现“零跑趟”;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招录公务员县市外迁入、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出生申报、死亡注销、姓名(名)变更、族别变更等10项户籍业务,群众可到窗口一次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
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下载“新疆公安”手机APP,注册后点击户籍业务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即可完成申请。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需要现场开展的审批核查等工作现在全部通过网上流转,群众在家就可以用自己的手机就完成业务申请,可以及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最短3天、最长11天就可办结,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目前,昌吉、克拉玛依、塔城、阿勒泰、巴州、乌鲁木齐已上线运行,群众已通过“新疆公安”手机APP办理户籍业务1万余笔。其他地州年底前全部上线运行。
同时,在实现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全流程互联网自助办理的基础上,自治区公安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系统功能,群众下载“新疆公安”手机APP办理模式,通过手机即可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可领到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