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户口迁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洛阳再添便民利民户政措施
4月16日起
洛阳和三门峡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2019年4月,为深化“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切实提高户籍窗口服务群众质量和效率,河南省公安厅研究在省内试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决定洛阳和三门峡在全省率先先试先行。
根据这一新规定,4月16日起,洛阳和三门峡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即洛阳和三门峡相互间迁移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群众只需携带相关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不需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
根据户口迁移相关规定,不同类型落户洛阳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下面为几种常见落户类型所需的材料。
丨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丨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被申请人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的需持结婚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有赡养、抚养关系的需持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丨购房入户丨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房主和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3.户口簿上不能显示房主和随迁人员关系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4.成套住宅房房产证或商品房现(预)售合同和首付发票。
丨投资纳税入户丨
1.个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3.如户口簿上不能显示申请人和随迁人员关系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4.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开具的年纳税(一万元以上)发票;
5.入本市亲属户口的提供亲属户口簿,入本市租住地的提供房管局颁发的《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房主户口簿和身份证。
丨招工入户丨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3.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
4.申请迁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有随迁人员的,如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关系的,需提供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入单位集体户口或本市亲属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或入户地户口簿;
7.入本市租住地的,提供房管局颁发的《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房主户口簿和身份证。
根据洛阳市去年出台的9项便民利民户政举措,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福利机构及家政公司护理从业人员、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和留学归国人员,有落户地址的凭学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即可申请在洛阳落户,无落户地址的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该政策无年龄限制,无毕业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