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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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购房落户可即办
经过优化,29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具体事项包括新生婴儿出生落户、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收养子女申报户口(不含事实收养)、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常住人口副项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户口准迁证补办、户口迁移证补办、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城镇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登记、华侨回国定居落户、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登记、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落户、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购房落户、租房落户等。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