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户口登记,不能有附加条件。湖北省《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不得擅自为户口登记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等措施挂钩,政策外生育以及被遗弃的婴儿等,也都应当登记户口。
新生儿落户需要携带的证件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编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新生儿怎么落户?
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根据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好相关内容,宝宝的户口就办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新生婴儿的落户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话,可能会受到一定数额的罚款。
二胎、未婚生子、超生
二胎宝宝办理上户手续,除了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外,还要携带二胎宝宝的《准生证》。没有二胎准生证的话,还要去派出所进行登记办理。
如果生下子女时,子女的父母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为宝宝办理户口时需要提交来自父亲或母亲的入户书面申请、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亲子鉴定证明,以上材料和证件需要多准备几份复印件,备不时之需。
超生宝宝办理户口除了准备基本的上户证件和材料,还要向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相应的社会抚育费,该项费用具体金额由各地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确定。超生宝宝的父母需要带着计生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手续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