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安庆户口迁入
1.三投靠入户
一、无职业夫妻投靠
(一)非农户(农户)投靠非农户:本市非农业户口者与市外非农业户和农户人员结婚(非农户持无业证明)投靠为非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无业证明(农户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二)农业户口投靠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4、村委会介绍信;
5、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子女户籍证明;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前置条件: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在我市的成年子女。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休或无业证明。
2.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落户:
(1)入学时已办理户口迁移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应当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申报迁入登记。
(2)户口仍在原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可直接将户口从原籍地迁往工作地。原籍地派出所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3)凡我省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指应届和历届的未婚毕业生),毕业后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地(父母所在地)的,一律准予办理,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回原籍地不在同一派出所落户的,还需提供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注销证明。
(4)对毕业多年无法办理改派手续持证未落户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不同情况办理落户手续。对本人仍在原报到城市就业的,应准予在原报到城市落户,凭劳动合同和过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对本人已在另一城市就业的,凡符合现就业城市落户条件的,经申请批准后在现就业城市落户;凡不符合现就业城市落户条件的,可根据本人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凭过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对回原籍地不在同一派出所落户的,还需提供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注销证明。
(5)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或者国家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本省籍非在职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
(6)我省籍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不迁户口,可就地办理农转非,只限当年,过后不再办理。
3.随军家属入户
政策内容: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的规定,驻锡部队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高级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来锡落户。副营职或副科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的五级以上士官。
办理手续: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任职命令或应征入伍登记表、结婚证、有关户籍证明或需要提供的待业手续等。
办理程序:部队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户政接待室--->派出所户籍室。
4.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房地产权证》(自建合法房屋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3)购房发票(自建合法房屋除外);
(4)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购买二手转让房屋的,购买者需入住满2年(以《房地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并且在原设立的家庭户户口全部迁出后,方准予办理户口迁入,设立新的家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