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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事项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办理机构】

  当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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