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事项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办理机构】
当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
【事项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办理机构】
当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