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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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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用多年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制度,内有望“试水”做出新调整,将在住房面积、社保年限限制等多方面适当放宽,今后外来人员落户苏州会更方便。

  警方 新户籍调整有望年内落地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苏州有望对户籍准入制度进行调整。

  苏州现行的户籍准入登记政策规定,外地来苏人员需在苏州有一套75平方米以上住房并满三年,同时缴纳社保满三年,才能获得苏州户籍,而在今年,这一限制有望打破。

  “新的户籍准入登记具体办法目前还没有出台,苏州公安还在和社保、发改委、住建、计生委等多个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协商,各部门讨论方案成熟后,我们将报请苏州市政府批准,才能正式实施。”苏州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政委朱存太告诉记者。

  朱存太说,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这其中,要求各地逐步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以及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近年来,苏州市先后颁布实施了“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等一系列户籍改革重大管理举措,其中,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属于全国率先实施的城市,而流动人口居住证已实现了全市动态发放全覆盖。这些有成效的户籍制度改革举措,保障和推进了苏州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目前苏州市公安局一直在进行跟踪调研,不断优化完善以居住年限、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准的落户政策,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苏州。

  “也就是说,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一旦实施,在苏州居住满一定年限以后,我们将适当放宽户籍准入的一些条件,比如说住房面积的限制,以及社保年限的限制等,进一步剥离以前附着在一张户口本上的很多条条框框。”朱存太告诉记者。

  追问通过什么办法能落户苏州

  尽管新的户籍调整暂未出台,但记者了解到,苏州有望对持有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以及试行积分制等方面先行“试水”,如果外地来苏人员条件符合,就首先会搭上这列户籍调整“头班车”。

  据苏州市公安局最新统计,截至目前,苏州全市流动人口登记数达653.7万人,同比增长0.6%,与户籍人口比例为1:1,其中常住境外人员6.5万人。目前,全市累计受理发放居住证945万张,已实现居住证发放动态全覆盖并进入常态管理,近年来苏州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

  ,苏州市在江苏省率先试点居住证制度。为方便流动人口办证,全市到目前为止共建立1271个居住证受理点。《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上享有本地居民所享有的市民待遇。经过两年的完善,居住证已在苏州市公安、教育、人社、计生、园林、城管等9个政府部门得到应用,持证人享受按规定参加社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儿童按规定享有计划免疫保健等24项基本公共服务。

  与此同时,为解决流动人口的上学、就医问题,张家港市已经先行试点积分管理制度,苏州市区范围目前正在对这个办法进行调研认证,也将逐步推广实施。

  ,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动全市社区民警、户籍协管员,对在居住、工作3年以上的24998名新市民开展了专项调查。据统计,超过50%以上的新市民希望子女能加入张家港城市居民医疗保险,81.5%的新市民希望子女能入读张家港公办学校,38.2%的新市民希望将户口转入张家港。张家港市公安局从满足新市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出台了新市民同城待遇实施办法,即突出教育公平、突出健康权益、突出社会保障。

  5月,张家港市对流动人口实行“积分管理”。按照《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就可获取家庭入户、子女入公办学校和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同城待遇。积分管理引导激励新市民“本土化”,受到外来人员热议和广泛赞赏。截至目前,在张家港的1.5万名新市民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5万名新市民子女通过积分成功实现就读梦,700余名新市民成功获得积分入户准入资格。

  记者了解到,张家港新市民纳入积分管理的门槛设置很低。只要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该市连续工作或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就可纳入积分管理范围。由公安、人社、教育等17个部门根据积分标准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减扣分三部分组成。

  这个办法的施行,不仅稳定现有外来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而且吸引了更多的高素质外来人员来到张家港,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大批中层骨干和技术工人。

  “张家港先行对外来人员落户实施的积分管理,到底利弊有多少,目前我们还在召集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它也成为苏州新户籍改革的一个活样本,需要借鉴的东西很多。”苏州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政委朱存太说,“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调整并不复杂,核心的问题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如何与户籍挂钩,这是许多新苏州人最为关心的。”

  相关阅读

  苏州十年来重大户籍调整一览

  03版户籍准入登记

  2003年4月,《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出台,规定苏州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申请的基本前提是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买房:单身人员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达到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达到75平方米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即可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投资纳税:在苏州市区投资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即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投靠落户:03版户籍准入办法对投靠人员没有做任何限制。

  07修订版户籍准入政策

  2007年9月,苏州市公布了修订后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买房:政策调整后,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面积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才可迁入。

  投资纳税:新政调整为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方能获准整户迁入。

  投靠落户:需投靠子女的限城镇退休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为父母提出投靠子女的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最低标准。

  今年1月27日起,吴江区与苏州市区户籍迁移并轨

  1月27日起,吴江区与苏州市区户籍迁移将全面接轨。

  下列情况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市外迁入

  (一)在吴江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在苏州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购买苏州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吴江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

  (三)购买苏州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吴江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的人员。

  除此之外,在苏州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吴江区户籍居民要求迁入的,凭房屋所有权证直接迁移,无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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