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补贴南疆农村教师最高标准将达到每月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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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夫尔)新疆日前提高南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将补助标准从过去的每月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至1800元,以此增加农村学校对教师的吸引力,稳定教师队伍。
据介绍,南疆地区不少农村教师虽在农村学校任教,但住在县城,来回交通费用是笔不小的开支,生活费也给他们增加了不小的经济压力。此外,为加强南疆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新疆决定设立专项资金为南疆定向免费培养教师,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费用,包括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费用等。学生毕业后要到定向地州所辖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就业并工作5年以上。
同时,新疆逐步增加高校赴南疆四地州实习支教学生规模。“自治区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赴各地州基层学校开展实习支教保持每年1.2万名大学生,其中,南疆四地州每年选派实习支教学生5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