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乡村教师评聘职称外语和论文不再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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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湖南省日前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系列激励政策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
湖南是农业大省,乡村教育基础薄弱。为补齐短板,湖南省此次出台一揽子措施,涵盖拓展补充渠道、提升能力素质、提高生活待遇、建立成长激励措施等多个方面,目的在于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力争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在生活待遇方面,湖南省将从今年起在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乡镇及以下学校,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自行设立乡村同类津贴。在职称评聘方面,乡村教师不再有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提升能力素质方面,湖南省明确要求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为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湖南省还将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根据该项制度安排,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有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