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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竞赛成绩与升学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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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李女士的女儿读五年级了。最近,她身边的好多家长都在议论上奥数班准备比赛的事,说是对“小升初”有用。消息听得多了,李女士心里也有些犹豫,要不要给女儿再报个奥数班。她私底下和女儿的班主任聊起这事,后者却告诉她:“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竞赛,所获的证书在升学时很可能派不上用场。”

证书到底管不管用?早在去年1月,宁波市教育局就明文规定严禁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学科竞赛,“各中小学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测试)成绩作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推荐学生升学的依据,不得作为办学成果公开宣传”。

“类似竞赛的不断扩张,极大冲击了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受商业利益驱使,有的竞赛使用和“官方”名称相近的冠名,混淆视听;有的则为了吸引学生参赛,设置超高获奖率并收取高额参赛费。“这些非官方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仅助长了社会培训机构的兴起,推动教辅材料、培训、考试及参赛组织等各种利益链的生成,同时也给参赛学生家庭造成了经济负担。”

对此,今年4月,该市教育局在《宁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工作方案》中特别增加了一条: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挂钩招生,不得以小学生数学奥赛、希望杯、华杯赛、睿达杯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镇海区蛟川书院、宁波外国语学校、蓝青学校、兴宁中学是当地小升初的“四大名校”。蛟川书院院长王琳军明确告诉记者,学校招生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只认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科技创新等竞赛成绩。副院长、教务处主任练永林强调,招生时更倾向于学习习惯好、适应能力强的学生。在一份跨区招生信息填报说明上,记者也看到了这样的表述:“学生所提供的相关获奖情况指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或者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优秀的其他获奖情况(不包含培训机构组织的获奖情况)。”

“今年有家长在报名时捧来了一大叠诸如‘希望杯’‘睿达杯’等学科竞赛的全国、省一等奖证书,但最后孩子没被录取。”宁波外国语学校副校长杨广文透露。在他看来,如果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学校招生都不认同。该校今年的招生方案中,也在自荐涉及的相关奖项条目中点明,所有提及荣誉和奖项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评比、比赛。

同样热门的兴宁中学和蓝青学校也作出了相同表态。兴宁中学相关负责人更是补充强调:“我们看重学生在遇到新问题时的即时学习能力。推荐学生在课余时间多读书,并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相比竞赛证书,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才是让他终身受益的一把‘钥匙’。”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沈海驯告诉记者:“脱钩政策是一种积极的导向,避免了升学招生时,对学生提额外要求,从而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在他看来,民办学校在招生时,要善用自主权,不能与教育改革精神背道而驰。“从‘大教育’的角度来说,我们教育发展的方向也不能由社会培训机构牵着鼻子走。”宁波市教研室主任章才根认为,脱钩政策避免了民间竞赛过多对小学正常教学秩序的冲击和带来的混乱。

据了解,宁波市教育局还规定,各个学校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各类学校竞赛(测试)提供场地。中小学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此类竞赛(测试),在职教师不得参与这些机构的教学工作及相关竞赛的考务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的跟进,以及加强教育督导、完善学校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等方式,宁波在努力地斩断民间竞赛证书与升学之间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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