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始山东为残疾儿童提供15年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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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
对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申请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以及升入我省高校免除学费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驻人口随迁子女,要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