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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和入学报名时间安排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入学儿童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制定。

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要按照随机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公办学校招生简章张贴时间:

各学校于5月19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上报区教育局。

本市户籍如何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分离”如何入学

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教育局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其他群体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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