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和入学报名时间安排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应根据招生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2018年招生计划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计划变更(含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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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适龄学生可自主选择一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报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每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不得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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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小学一年级新生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卡、幼儿园成长手册等;初一新生应提供素质报告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结束后,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须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基本信息录入《2018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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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录取为主”的招生办法,其中,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时,进行适当调控(部分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具体办法为:
1.当招生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时,由学校自主录取。
2.当招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时,面向市本级外招生人数应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具体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其余计划全部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计划的50%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50%由学校自主录取。
3.参加义务教育段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的学生须具有市本级户籍或市本级小学学籍,并全部参加电脑派位。面向市本级外的招生不实行电脑派位,由学校自主录取。经批准招收直升生的,其招生数列入该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总数,由学校自主录取。
4.自主录取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自主录取的方式,可以采用“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学习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应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进行招生”的规定。面谈或学能测评方案应包括主要内容、方式和评价方法等,采取多元评价,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不得包含文化课的教学内容。5月23日前,所有民办初中学校须将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方案,与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的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题目,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查。
5.招生工作结束,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录取新生名单,并组织学生报名,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跨县域招收的学生名单函告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办理好学生学籍迁移手续。
招生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户籍和居住证等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民办小学
报名时间不得早于4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