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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区小升初学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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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雅思)8月21日,记者从市中招办获悉,经过认真审查并报市中招委研究批准,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区己划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结合今年市区学生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市中招办依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了各招生学校的生源。各招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实行均衡编班。各校在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开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更不得组织考试分班。对于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同时,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未完成小学六年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准升入初中就读。各招生学校不得违规私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违者除学生一律清退回小学就读外,还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相关法律及行政责任。

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浔阳区、开发区区属小学毕业生(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统一由市中招办建立电子档案并使用计算机按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录取。浔阳区原厂办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本校初中就读,无初中建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由市中招办按其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在地统一划片安排入学。非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如果随父母任一方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可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如果属于“个人搭户”或“户口空挂”的,一律按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学区分配入学或由中招办统一安排入学。凡户籍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确有特殊原因,难以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可提交申请并经市中招办审核,根据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以外地借读生身份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升初中的入学安排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市教发[2015]127号、市中招委字[2015]1号文件规定予以执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市政府《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报名后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入学。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依据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招生。

此外,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根据市中招委字[2015]1号文件规定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擅自组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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