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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小升初政策,年大连市教育局详解小升初政策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记者26日获悉,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大连市教育局将于5月27日,统一组织市内五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就大连市市内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为了“指标到校”,让孩子初中在本学区就读

,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录取批次。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初中择校,那么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只能选择统招志愿。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对孩子今后升学会有很大影响。小升初在为孩子选择初中学校时,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择校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请让孩子初中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后是否享受“指标到校”资格?

如果外地学生在户口迁入本市前已经有过择校经历(父母在本市购房的学生没在本学区就读或父母在本市租房的学生没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升高时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到其他任何学校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下列几种特殊情况,该如何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在“指标到校”政策中,提到一个“本学区”概念。这里的“学区”,是每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当年常住人口变化,本着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的。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学校依据学生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入学就读。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房产证一致,如果这两证不一致,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

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口,均依据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除了租房,还有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1.无房产证在其老人、亲属或他人房屋居住的。

2.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公建房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造成户口簿和房证不一致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居住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中升高中时取消该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关于小升初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我市早在1986年就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市内五区小学毕业生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免试直升对口初中。因此,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关于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实行一次性招生。招生结束后再转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在民办初中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小升初后的几种特殊情况该怎样处理

“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

①现就读学校→②本学区学校(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③本学区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④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各小学每年都要对毕业年级的学生做学区认定,并把认定结果下发给各位家长。对于一些没在本学区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外学区”或“借外”(购房借读生外学区)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的资格,市教育局统一规定,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孩子办理回本学区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仍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直接升到学区对口初中。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且初中继续择校,那么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小六归口”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会把孩子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进入初中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进入初中后到升入初三之前(升入初三后不再办理转学),初中本学区学生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继续留在原学区内学校上学,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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