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连云港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连云港连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连云区家长们关注的,从连云区教育局获悉,2016连云港连云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连云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连云区实际,坚持“规范程序、优化过程、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现就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选拔新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二)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龄人口的变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以及适龄儿童居住情况,遵循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则,科学划定施教区。学校、幼儿园确保接受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园,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
(三)坚持平等入学原则。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留守儿童少年入学要妥善安排,建立入学档案,确保留守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三残”儿童少年视情况可以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学前教育阶段“三残”儿童入园执行相应收费规定。
二、招生要求
1.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工作,根据城区教育规划发展布局和适龄人口的变化,对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划定或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根据区招生工作意见具体组织、实施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于7月30日前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
3.幼儿园应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规模和规定的班容量,按照全区幼儿园施教服务区范围自主招生。在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省优质幼儿园启动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报区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体招生实施方案由各学校制订,报区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中心城区学校不得面向中心城区以外街道招生。小学不收择校生,初中严格控制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择校生不具备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指标生资格)。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严禁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有些难以确认的情况可参照《连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几点说明》(见附件5)。
5.按照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应逐步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6.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龄前儿童招生工作,要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就近入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控辍”工作机制,提高“控辍”工作成效,按照“一个不能少”的普及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统筹安排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返连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7.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橱窗、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将招生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
8.各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1日前将新生报到注册统计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9月23日前把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经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内上传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三、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
通过对今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的摸底调研统计,全区小学拟招生42个班,约1600人。其中,墟沟街道办事处22个班(墟沟小学8个班、东港小学4个班、院前小学8个班、南巷小学2个班);海州湾街道办事处(海州湾小学)8个班;连云街道办事处5个班(临海路小学2个班、庙岭小学2个班、陶庵小学1个班);云山街道办事处3个班(云山小学2个班、白果树小学1个班);宿城街道办事处(宿城小学)1个班;连岛街道办事处(连岛小学)1个班;板桥街道办事处(板桥小学)2个班。
四、招生办法
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实行预报名核查制度。各小学要提前对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采集,尤其要将留守儿童、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和“三残”儿童登记在内。招生学校要将适龄儿童入学名单公布到社区,请社区干部和居民帮助学校核对。凡有遗漏的,立即补齐。在此基础上,提前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便于适龄儿童做好入学准备。
2.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法定年龄为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按“一个不能少”的普及要求全部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需携带符合学校施教区范围的户口簿、房产证(户口簿与房产证户主必须一致)、预防接种证和幼儿园家园联系册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年满六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其所在的社区会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强制入学。凡适龄儿童无故没有依法入学的,由区教育局和街道办事处共同追究学校或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4.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引进人才、在我区投资者的适龄子女,享受优惠政策,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对引进人才和参加我市经济建设的外地驻连机构及生产经营者子女入学实行优惠办法的通知》(连教〔2002〕39号)文件精神,符合《连云区引进人才和在我区投资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见附件3),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我区革命烈士子女、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5.适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按照《连云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在墟沟和海州湾街道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5日工作日内到连云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申请就读,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的布局状况和办学规模统筹安排入学。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江苏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6.小学招生报名时间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各校预报名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墟沟小学、东港小学、院前小学、海州湾小学、南巷小学的招生报名工作于7月10-12日同时进行,各校新生预报名统计表、新生拟录取名单分别于7月15日、7月22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学校最迟在8月15日之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并张榜公布入学名单。
7.全区小学招生施教区范围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将全面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确保各学段招生工作的正常运作。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7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