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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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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教科书选用管理体制做了调整和完善,将更多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论哪一级单位具体负责教科书选用,都必须坚持适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学教学实际。

为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适应各地教育教学需要,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教科书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选好适合学校和学生的教科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近日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推进中小学教科书多样化政策实施的需要。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增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课程、教材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促进教材多样化。2005年和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地区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分别就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科书选用的基本政策做出规定,对指导各地教科书选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近10年过去了,有必要进行总结完善,将相关的通知提升为规章办法。

二是规范目前教科书选用工作的需要。近些年,在教科书选用工作中,由于选用行为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地区频繁更换教科书,教科书选用难以反映一线教师意愿,一些非教育因素干预教科书选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选用中的腐败现象等。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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