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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宪法部分将改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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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北京市中小学生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记者3日了解到,为了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将中小学课程中已包含的宪法知识内容进一步整合,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结合,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涉及宪法教育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将对现有的宪法内容进行进一步整合,整合后的内容将出现在明年九月中小学发放的改版新教材当中。

  现有宪法内容分散在各章节中未来宪法学习会引入主题活动

  目前,有关宪法理论的学习还基本是从初中开始。根据国家颁布的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有关宪法的内容分散在各个章节当中。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宪法出现在《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和集体》、《我与国家和社会》三个章节当中。其中,在《我与国家和社会》章节中,明确规定初中生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的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在《我与他人和集体》章节中提出,要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

  在《成长中的我》章节中,提出学生要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值得一提的是,有关宪法的教学环节,课标都提出了一些活动的建议,比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教学点上,课标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用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讨论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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