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口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5月16日-24日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5月23日-31日。
(3)实地核查。5月30日-6月24日。
(4)学校实地核查时间。6月25日-30日。
(5)解决遗留问题。8月25日?28日。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7)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8月28日-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宅(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的,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不符合1、2条规定条件的,选择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
本市户籍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
农民工子女
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网上申请流程
①访问系统
打开浏览器,访问http://www.hkjy.cn访问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点击“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访问系统。点击“初次申请登记入口”按钮开始登记;
②选择入口
根据新生户籍性质,选择升学类型及入口(本市户籍进入“本市户籍入口”);
③查阅须知,确认具有申请登记条件后,勾选“我已阅读上文,并确认符合入学申请登记的条件。”,点击“确认并继续”按钮进入下一步;
④按照内容要求依次填写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
⑤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已经具有的申请材料,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
⑥仔细核对所填写的资料,确认无误后,勾选“我确认上述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我明白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准确,将导致登记失败”,点击“确认并提交”完成登记。
⑦完成登记过程。
备注:在登记过程中,若信息填写有错,可随时点击“返回上一步”按钮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