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辖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白塔区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白塔区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
白塔区普化小学、实验小学、东文化小学、白塔小学、青年街小学、二道街小学、新华小学(含新华主校区、宗舜分校区)、永乐小学、卫国小学、逸夫小学、南林子小学、太子河小学、启智学校。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依据户口、房产证所属地进行招生。
三、入学条件
(一)区属小学
1.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根据各校学位供需情况,可适当放宽入学政策年龄,出生日期最晚不超过2014年12月31日。
2.户籍及住房要求
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或本人)住房在白塔区内,且户籍和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5月31日。
(1)房屋产权证中房屋所有人为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学生户籍为单立户或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且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所在居委会一致的,到房屋所属学区入学。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无房(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学生全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均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中(房屋产权证中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所在居委会一致的,到房屋所属学区入学;若学生父亲或母亲一方户籍未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能提供其非本市内户籍、离婚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的,到房屋所属学区入学。
(3)若房屋动迁,需提供原始的动迁协议;若新购买商品房,未统一办理房证,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完税证明。
上述条款中,凡存在以下情况的,将按照以下原则予以相应分流:
A.有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但两者所在居委会不一致的,依据房屋产权证分流到对应学区。房屋产权证登记于白塔小学、实验小学、二道街小学、永乐小学区域内的,到永乐小学报名;登记于普化小学、东文化小学、逸夫小学区域内的,到逸夫小学报名;登记于青年街小学、卫国小学、新华小学(含新华主校区、宗舜分校区)、南林子小学区域内的,到新华小学宗舜分校报名;登记于太子河小学区域内的,在本校报名。
B.有户口簿,但无房、租房、新购二手房未更名的,依据户籍分流到对应学区。户籍登记于白塔小学、实验小学、东文化小学、青年街小学、卫国小学区域内的,到南林子小学报名;登记于二道街小学、普化小学区域内的,到逸夫小学报名;登记于新华小学(含新华主校区、宗舜分校区)、南林子小学区域内的,到新华小学宗舜分校报名;登记于永乐小学、逸夫小学区域内的,到太子河小学报名;登记于太子河小学区域内的,在本校报名。
C.户籍和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照现户籍或房屋产权证相应予以分流。
(4)军人子女入学:具有白塔区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享有择校待遇。持军官证、军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学生户口簿、出生证以及部队政治部和军分区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到学校报名(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暂住证、用工合同(或务工人员为法人的营业执照)、户口簿、乡镇两级政府介绍信和学生出生证明材料。依据暂住证地址分流到相应学区入学。暂住地登记于东文化小学、青年街小学、卫国小学、新华小学(含新华主校区、宗舜分校区)、逸夫小学、南林子小学区域内的,到新华小学宗舜分校报名;登记于白塔小学、实验小学、永乐小学、二道街小学、普化小学、太子河小学区域内的,到太子河小学报名。
(6)外国籍或香港、澳门、台湾籍学生入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安排到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学校就读。所需报名材料,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向学生监护人说明。
(7)从2021年秋季招生开始(包括转入我区的学生),户籍和房屋产权证需在所属学区登记满1年以上。
(二)启智学校
1.年龄要求
年满6-17周岁的智力障碍儿童(需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且无自残自伤及攻击性行为)。
2.户籍及住房要求
户籍或住房在白塔区内(登记时限要求参照区属小学)。
四、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拟于2020年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每班限额45人。家长要及时到相应学校报名,9月1日开学后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报名且未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的,一切责任自负。
3.学生电子学籍为一人一生一号,无法取消或重复注册,已具有电子学籍号的学生不得在2020年重复报名。一经出现,将退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所在年级就读。
4.若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将本着就近原则,适当对学区进行调剂。
5. 凡到新华小学(含新华主校区、宗舜分校区)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均到宗舜分校区就读两年,升入三年级时返回新华主校区就读。两校区师资实行统筹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同步实行,由主校统一管理。区政府对宗舜分校校舍及操场等进行改造,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6.本办法由白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视情况予以修订。
白塔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