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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小学“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章程()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1.宗旨

  鼓励小学生努力学习和进步,培养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提高他们的科学思维素质,为小学数学教研人员提供新的信息和资料,促进小学数学教育水平的提高。

  2.对象

  普通小学四,五,六年级的学生。

  3.考试

  按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分别命题,每个年级都进行两试。所有报名参赛的学生都参加第一试,其中成绩优秀者参加第二试。未参加第一试者,不允许参加第二试。

  第一试:以考查教学进度内现行小学数学课本中应掌握的内容为主,对知识和能力的考查并重。满分为120分。

  时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0∶00。

  地点:各参赛单位。

  第二试:试题内容同第一试,但能力上比第一试有更高要求。满分为120分。

 时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由地、市、县教研室,教科院,教科所,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数学会,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或本地区“希望杯”组委分会,工作站及《数理天地》编委分会统一组织,必须:统一考场,统一监考。

  4.命题

  由数学家,数学教育专家,大中小学数学教师组成命题委员会负责命题。

  欢迎各地数学教研员,大中小学数学教师编拟备选题。备选题须在11月15日前向组委会寄出。题目被选用的命题人将获得“希望杯命题奖”证书及奖金。

  本届试题及培训题将汇编至“希望杯”数学竞赛系列丛书中,于10月正式出版。

  5.试卷

  第一试和第二试试卷均由组委会在北京统一印制,在考试前发到各考点负责人。

  各考点收到试卷后,要妥善保管,严格守密,在正式考试前绝对不准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则取消本考点全部获奖资格。

  6.阅卷

  第一试的答卷,由各考点按命题委员会下发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和评分,在各参赛单位范围内按成绩择优确定第一试人数四分之一的参赛者进入第二试。

 在第二试结束后,各考点应立即密封试卷向北京“希望杯”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寄出,由命题委员会进行阅卷、评奖。逾期不寄的考点,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7.奖励

  (1)进入第二试者为第一试优胜,由各参赛单位通报表扬。

  (2)在参加第二试的学生中按成绩取五分之一(即参赛总人数的二十分之一)的参赛者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

  (3)授予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数学竞赛优秀教练”称号及证书,授予三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称号及证书。

  (4)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地区或学校“希望杯”组织工作奖,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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