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考:统招公费和指标到校考生成绩相同志愿在前优先录取
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16个志愿中有12个为平行志愿
今年沈阳中招志愿共设四个批次,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比去年减少了提前批次,即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计划。
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市标准化高中,设16个志愿。(体育、艺术特优生设3个有序志愿;统招公费生提前录取设1个志愿,可填报省实验中学〔含中美课程实验班〕、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其中的一所学校;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设12个平行志愿,可填报本批次中除省实验中学〔含中美课程实验班〕、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以外的其他学校。)
第二批次为师范学校、国家及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设4个志愿(师范学校设1个学校和专业志愿,国家及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为市级重点高中、一般高中,设8个志愿(体育、艺术特优生设2个有序志愿,统招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设6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为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志愿由省招考办单独制定。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为D档不予录取
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档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信息技术考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音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时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部分专业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成绩(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为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办法:
各类中等学校按照批次设置和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和沈阳市第十五中学美术特长预备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志愿在前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以初中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初中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下达,指标到校生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予以取消。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录取办法由省招考办单独制定。
2017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即将公布。今年,沈阳市中考报名人数为55173人,比去年增加1761人,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4日~27日。考试科目、分值及照顾录取政策没有变化。2017年,我省取消了沈阳经济区招生,增加了大连市第23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计划。为帮助广大考生合理填报中招志愿,沈阳市招考部门对今年中招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等进行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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