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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资规定,工资指导线或涨薪9%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核心内容: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9%,上线为14%,下线为3%。仅供劳资双方协商薪酬时参考。通俗地理解,如果你所供职的企业经营正常,可以要求企业今年涨薪9%。这一标准较去年有所下滑,2013年广东企业调整工资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5%。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的通知要求,企业根据省及本地区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所属行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与职工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人均工资增长水平。同时,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通知还继续对垄断性行业、企业提薪作出了限制,规定: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部分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建议

制造业:9%~11%

建筑业:10%~12%

批发和零售业:9%~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10%

住宿和餐饮业:8%~10%

金融业:4%~6%。

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何使用?

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解释,企业工资指导线并无强制性。“劳资双方在协商薪酬时,不一定都掌握该行业总体情况,而劳动部门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及行业实际测算出来官方指引,供双方参考。”

具体说来,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即上线)。

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职工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与上年度持平的企业,可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无动于衷”怎么办?

近期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将于元旦起实施。该条例修订最大亮点是新增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半数以上职工提请可提出集体协商,包括了可提出工资增长的协商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协商要约,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和主要事项等。一方发出协商要约,另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资集体协商。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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