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下调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下调。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通知,4月7日起,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3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4月7日起,深圳将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同时,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2笔公积金贷款,如果已经使用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申请组合贷的,首付比例还得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要求。
记者了解到,此前,为了更好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解决购买首套自住房问题,深圳对职工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公积金贷款实行首付两成的优惠政策;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使用公积金贷款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六成的政策。
新政实施后,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认套数不认面积”。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将打破90平方米的限制,首付比例统一实行两成的优惠政策。而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将打破不低于六成的限制,实行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的优惠政策。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用好用足公积金。深圳正在积极研究、按程序报批,近期将出台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