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海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
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4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1月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按照10%的标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经是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养老金。此次上调之后,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月养老金将突破2000元。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