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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咸宁居住证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现实行政策: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以往实行政策:

《湖北省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本人或用工单位负责人、出租房屋业主提出办证申请的,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但本人要求申领居住证的除外: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探亲、就医、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住宿且已办理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的。

 延伸阅读:

咸宁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注: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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