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乡村教师是指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出现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为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大量招收乡村教师。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乡村教师290多万人,其中中小学近250万人,幼儿园42万多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58.3%。那么2020年河南对于乡村教师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本文整理了关于河南乡村教师的一些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文件要求,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据了解,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存在硬件设施较差、教师待遇不高等问题,是振兴乡村教育、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短板。
为进一步强化乡村学校师资建设,河南省要求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对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编制,同时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从2019年起,将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月、500元/月和800元/月。
什么时候涨的?具体怎么涨?
从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
1、按乡镇、村、教学点分别提高到每月200元、300元和500元,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学点最高每月补贴800元;
2. 实行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3. 发放教师教龄津贴,按每多1年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
政策实施,
受益最大的是乡村教师。
据测算,
全省乡村教师年人均
增加工资收入在1万元以上。
还有好福利,即将实施!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检视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积极建言。省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督查,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农村教师任教30年,可直接参评高级职称,打破岗位的结构、比例限制;
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
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
1月16日,据河南省教育厅发文,2019年河南省将集中对特困地区教师进行生活补助,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特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并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将乡、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提高到200元/月、500元/月和800元/月。
为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力图强化政府在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
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致力于建设干部、教师和人才队伍,提高和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不断增强教师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为此,河南省各高校公开招聘,支持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高校人才招聘广开“绿色通道”。2018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178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394人(含招才引智大会现场办理博士引进617人),博士人数较上年度增加15.2%。并举办招才引智活动,各高校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面向海内外提供了5545个人才需求岗位,共收到简历7498份,达成签约意向人数1099人,办理绿色通道签约手续720人。
2018年,河南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共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190408人,其中:高校11164人,幼儿园43367人,小学57171人,初中33169人,高中43104人,中职2433人。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并进行专项培训。
在人才培养方面,河南省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建设。全省教育系统遴选737名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97名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产生31名全省首批“中原*-中原教学名师”。
除人才培养外,全省注重对各类教育干部的专项培训。2018年,共举办各类教育干部培训31期,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园长、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等4400余人次。举办河南省高考制度与课程改革高级研修班。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育工程,名校长工程成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品牌工程,面向贫困地区进行专项培训校园长138名。
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称评价机制上,河南省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修订完善教师系列评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