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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海港区民政局

电话:3048384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民政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民政局

电话:0335-5136371

秦皇岛市昌黎县婚姻服务中心二街西北楼2-1号

电话0335-2022291

秦皇岛市抚宁县结婚登记民政局秦皇岛市抚宁县民政局

电话6688339

秦皇岛市卢龙县结婚登记民政局秦皇岛市卢龙县民政局

电话7111650

秦皇岛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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