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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二手房买卖流程及税费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1、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具体要求如下表:

2、增值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注: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3、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4、工本印花税

支付方:买方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

支付方:买方

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注:以上费用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房屋交易中,多数税费由买方承担,但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亦可以协商决定。

最新泸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泸州市二手房交易流程详解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