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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有哪些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辽宁省葫芦岛市二手房过户费用,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价格)*税率5.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价格)*税率5.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价格)*税率20%;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

工本费:   一个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葫芦岛二手房买卖流程及税费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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